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

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注意事項。

一.申請日期:106年1月16日至106年3月7日止。

二.此次證照申請範圍:證照生效(考照)日期

105年8月1日至106年1月31日之專業證照。

三.申請流程:請於申請期限內登入個人雲端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

文件圖檔。

※應上傳文件圖檔:

(1) 證照正本完整清晰圖檔。(需jpg檔並以手機拍照上傳即可)

(2)多益可上傳成績單,其餘皆須以證照正本申請獎勵。

(2) 申請者本人之金融存簿圖檔(影本帳號必須完整清晰,不受理

提款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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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:請同學自學校首頁→在校學生→[My Tajen雲端校務

平台] →路徑一 : 個人資訊服務→證照管理(僅限四技生)。

→路徑二:學務服務 →職發中心服務(不限學制皆可) 。

*有任何申請上的問題,請洽職發中心辛小姐(分機1861)。

(午休時間:12:00-13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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